老莱娱亲网

三部门优化锂亚硫酰氯电池进出口监管措施

来源:老莱娱亲网-工人日报
2026-04-28 03:13:45

记者12月12日获悉,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海关总署日前联合印发通知,提出为提升监控化学品进出口管理效能,经研究,决定自2026年1月1日起优化部分锂亚硫酰氯电池进出口监管措施。

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生产司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关于优化锂亚硫酰氯电池进出口监管措施的通知》,自2026年1月1日起,第三类监控化学品亚硫酰氯灌装含量不超过1千克的单个锂亚硫酰氯电池或电池组无需办理《监控化学品进出口核准单》和《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其他锂亚硫酰氯电池或电池组仍按有关规定办理进出口审批手续。

据悉,锂亚硫酰氯电池是以亚硫酰氯为正极活性材料和电解液的一次性消费锂电池,广泛应用于智能仪器仪表、医疗器械、科研仪器等产品。此次优化监管措施有利于监控化学品监管措施与国际接轨,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更好融入国际产业链供应链,增强国际竞争力,助力锂亚硫酰氯电池及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记者周圆)

责任编辑:老莱娱亲网

媒体矩阵


  • 客户端

  • 微信号

  • 微博号

  • 抖音号

网评推荐

客户端

亿万职工的网上家园

马上体验

关于我们|版权声明|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 2008-2024 by {当前域名}.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老莱娱亲网微信


老莱娱亲网微博


老莱娱亲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